
用我最像本·斯坦的声调念一遍:“Bueller? Bueller? Bueller?” 我敢打赌,读到这里的多数人都会用毫无起伏的调子复诵这句话。更重要的是,你一定能认出,这句对白来自《春天不是读书天》。
1986年6月11日,约翰·休斯把费里斯·布勒介绍给了全世界。这位受欢迎的高三学生靠装病请了一天假,然后带着最好的朋友和女友,在芝加哥过了完美的一天——有冒险,有好奇,还有肆意的庆祝。

费里斯跷课至今已经40年了,休斯这部片子的时髦感丝毫未减。在这个互联网上到处是唱反调声音的时代,你很难找到批评《春天不是读书天》的文章。它就是典型的80年代电影,而且酷劲儿依旧。
马修·布罗德里克饰演的费里斯,是他职业生涯里最重要的角色,也是走到哪儿都甩不掉的标签。当费里斯说服父母允许他留在家养病的那一刻,布罗德里克就开启了魅力模式,他打破第四面墙,邀请观众陪他走完接下来100分钟的愉快旅程。
费里斯这个人本身就是“酷”的化身。就像学校秘书格蕾丝解释的那样,从上到下,从玩车的到书呆子,人人都觉得费里斯是个“正经不错的家伙”。男生想成为他,女生想和他在一起。他那一头蓬松的头发、花纹马甲、天生的魅力和感染力十足的个性,都让费里斯成了人群里绕不开的中心。
费里斯的假日不能一个人过。他需要两个人在身边:女友斯隆·彼得森,最好的朋友卡梅隆·弗莱。三个人跳进卡梅隆父亲的敞篷法拉利,开向芝加哥,去了西尔斯大厦、瑞格利球场、芝加哥艺术博物馆。费里斯甚至混上花车,唱了《Danke Schoen》和《Twist and Shout》,这一段可能是整部电影最精彩的场面。
在什么年龄看《春天不是读书天》,会改变你对电影主题的感受。更年轻时,你觉得这是费里斯的故事——一个少年在迈向下一段人生、即将上大学前,拼命留住自己的青春气息。等年纪大了一些,我反而觉得主线藏在卡梅隆身上,那是个不被肤浅父亲重视的好友,费里斯想帮他建立信心。而这一点,才是更多人在自己生活里能共情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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